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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绘过程控制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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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0-12-11
工程测绘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有效控制工程测绘工作全过程,确保工程测绘产品满足顾客、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工程测绘工作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测绘分院负责本程序编写及解释,并负责本程序正确、有效地运行。
3.2 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实施检查和监督。
3.3 分院院长负责本程序在分院内有效运行;对分院承担的工程测绘项目产品质量负管理责任。
3.4 院专业副总(或审定人)负责工程测绘项目技术方案的批准,负责解决工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对所审的工程测绘项目产品全过程负技术质量责任。
3.5 审核人负责工程的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品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并对工程测绘项目质量负审核责任。
3.6 工程负责人按本程序的规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的测绘工作,并对工程测绘项目质量负直接责任。技术方案若有改动,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并履行审批程序。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测绘的策划
4.1.1 工程测绘的策划,应依据下列要求进行:
a)详细阅读任务书或工程测绘合同,有疑问应及时与顾客联系解决,做到全面掌握理解任务情况。
  b)明确任务来源、施测目的;测区概况(地理位置、行政区划、自然情况、交通条件)测区范围及难易程度。
c)甲方的技术要求: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控制等级及测图比例尺、执行的规程、规范及图式、合同工期及提交资料种类和份数。
d)收集测区已有相关测绘资料,分析已有资料是否可用。
e)全面踏勘测区基本情况,结合实际编制工程测绘技术设计书。对于工序比较简单,技术人员都很熟悉工作流程的工程测绘项目可不编制技术设计书。
4.1.2 确定工程测绘人员
分院院长、分院总(副)工程师对每一个工程项目确定具相应资职的人员担任工程负责人,并与工程负责人按相应资职共同确定参加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见YSKK/C03-2《岗位任职条件》。
4.1.3 工程测绘的策划程序为:
确定工程负责人→召开开工会议(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编制技术设计书→审核→批准→实施→归档。
4.1.4 工程负责人应按4.1.1的要求进行工程测绘项目的策划,组织编制相应的《测绘技术设计书》其内容为:
a)任务情况。
b)资源配置情况(人员、培训、设备、软件)。
c)利用已有资料情况。
d)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系统选择、投影面、起算点及起算数据;拟布设网型、等级;选点、埋石、观测、数据处理、指标限差、点之记。
e)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系统选择、起算点及起算数据;拟布设网型、等级;选点、埋石、观测、数据处理、点之记、精度要求。
f)地形测量(线路测量/地籍测量/变形测量)技术要求。
g)保证质量措施。
h)资料的提交与归档。
i)产品交付后的服务,明确服务的内容要示。
注:以上内容工程测绘过程未涉及到的内容可删减,技术设计书未涉及到的以适用规范为准。
4.2 工程测绘的实施
4.2.1 控制测量
a)对该工程拟利用的各级控制点必须进行实地检测,确认无误并能满足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方可利用。
b)按照工程技术设计书的要求进行各等级控制点的选点、埋石,等级水准路线勘定及埋石。埋石规格符合规范标准,点位便于发展和保存。
c)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技术设计书进行控制测量、观测、记录、数据处理、成果整理。对不合格的测量成果必须重测,不得伪造记录、成果,确保测量成果满足要求。
d)控制测量完成后,应进行中间检查,首先由作业组自检并现场纠正,再上交工程技术负责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并现场纠正。作好控制测量精度统计工作,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2.2 地形测绘
a)按技术设计书和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地形测绘(线路测量/地籍测量/变形测量)。每一测站首先要进行控制点之间的平面高程检查。各项限差符合规定方可进行测量,测量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保证每一测站测量数据准确无误。
b)地形测绘要求现场展绘或现场绘制草图,按规定的地形图图式及测绘技术设计书规定,将地物、地貌正确绘于图上。
c)地形图图幅之间的接边须满足测量规范的精度要求。对接边超限的地物、地貌经查明原因,必要时在现场实测检核纠正。
d)外业测绘工作完成后,按规定的规范、地形图图式、技术设计书的要求进行地形图图幅整饰,使其整洁美观、符号正确、符合要求。
e)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后,作业组必须对测绘地资料进行自检。 自检包括: 记录计算检查、地形图图面检查、外业对照100%,野外打点检查并统计精度。自检中存在的问题均应立即纠正。
f)各作业组自检完成后,向技术负责人提交测绘成品。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互检及队级检查,检查内容与自检相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作业组核实处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对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初评质量等级。
4.2.3 其他测量
a)其他测量必须按相应的规范执行。
b)在测量过程中加强检查。
4.2.4 资料整理
a) 原始记录、计算资料的整理。
b) 检查验收资料(包括检查记录、表格)编写。
c) 技术报告书编写、审核、批准。
4.3 分院级检查验收
测绘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采取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即:队级检查、分院检查验收。队级检查是在作业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分院级检查是在队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一级验收是顾客或受顾客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的验收。
4.3.1 工程审核人在院专业副总、分院总工的领导下,代表院级进行测绘工程的检查验收,院级检查验收的依据: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及委托单位的技术要求、测量规范、测绘工程技术设计书。
4.3.2 测绘产品必须经队级检查及质量初评合格后方可上交进行分院检查验收。
4.3.3 工程审核人要深入生产现场跟踪检查,加强事先指导和作业过程的中间检查工作,填写控制测量检查表,检查发现存在操作及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工程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要向分院总工或副总汇报,获得解决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4.3.4 分院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中仪器检校记录、选点埋石、观测记录、计算,控制点成果表;地形测绘中的外业观测记录计算、地形图图面,以及队级检查验收记录资料的抽查;对测绘产品的精度统计和工程技术报告书进行审核,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4.3.5 分院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退回项目组,由原作业人员核实处理,处理后上交工程审核人进行复审,经审核验收合格的产品须由工程审核人签名标识。
4.3.6 工程审核人完成测绘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后,填写工程质量评定表,进行工程质量评定,适用时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将有关资料送分院总工或审定人审查批准。
4.3.7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a) 测量控制点刻/写有点号、等级。
b) 图纸(含断面图)图签:测图者、检查者、图名、比例尺、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测图方式作业单位。
c)技术报告书扉页有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人、审定人、总工程师、院长、各级责任人签名,还有单位名称并盖章及完成时间。
4.4 资料加工与资料归档、交付
4.4.1 测绘成果成图审批合格后,交分院微机室按资料加工控制规定进行资料加工。
4.4.2 加工后的测绘成果、成图送交专业副总或分院总工审批签发。
4.4.3 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测绘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任务书及附图、测绘工程技术设计书、设备检校及鉴定资料,验收报告;观测记录、计算、地形原图、底片、像片、磁盘、技术报告书(含成果表、点之记、控制点分布图、地形分幅图)。
4.4.4 按合同要求提交顾客的测绘产品,经院档案科办理发送手续,回执签收后送回档案科。
4.5 相关文件
a)YSKK/B05 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
b)YSKK/C03-2 岗位任职条件
c)YSKK/B02 记录控制程序
d)现行有效测量规程、规范。
4.6 记录
a)技术设计书
b)技术报告书
c)控制测量检查表  (YSKK/D15-20)
d)地形图内、外业检查表  (YSKK/D15-21)
e)地形图精度统计表 (YSKK/D15-7)
f)工程质量评定表 (YSKK/D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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