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测公司工程安全监测监理工作大纲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监理。
2 监理依据
(1)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特别是与监测系统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
(3)安全监测监理合同;
(4)被监理的监测工程合同、监测工程招标、投标文件、监测施工设计文件。
(5)依据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9 )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 )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 1794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 5178)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范》(DL/T 5209)
《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DL/T 521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3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 )
3 监理初期工作
(1)向业主申报监理单位进场,提交监理人员名单和分工。报告工作计划。
(2)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开工令)。
(3)监理审查、批准首批监测施工设计文件。当设计文件与招标要求不同的,作变更处理。
(4)参加由业主组织的首次设计交底会,业主向参建各方介绍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5)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正确划分监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报业主 批准,并转发监测承包单位。制订各类检验、验收表格。制定监理工作规定,做好监理日记。
(6)检查承包商进场情况;批复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与监测技术方案与计划;批准分部工程开工。同时报业主。